哈啰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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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电动车2G退网致会员功能失效
哈啰电动车维权贴 2025年11月26日,我的哈啰电瓶车,多项无法使用,包括远程开锁在内的“车辆定位,异动提醒,电量显示”等黄金会员功能均无法使用,国内2G网络基站大规模关停所致,哈啰电动车内置的是2G物联卡。这并非我个人设备损坏,而是普遍性的、哈啰公司早应预见并应对的技术迭代问题。 我认为哈啰公司此举存在严重问题: 1. 涉嫌虚假宣传与合同违约: 当初以“黄金会员”、“永久生效”的远程功能作为核心卖点和承诺吸引消费者购买。如今因技术迭代导致功能无法实现,属于单方面终止服务,构成了对购买合同的根本性违约,承诺形同虚设,涉嫌消费欺诈。 2. 规避自身责任,转嫁成本: 网络技术迭代是行业发展常态,作为生产商和服务提供商,哈啰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对因此产生的兼容性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且黄金会员支付高额会费用于功能维护,将因技术升级带来的设备更换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3. 售后服务恶劣,欺*消费者: 客服初期试图以“硬件损坏”误导消费者,在被识破后才承认真实原因,存在欺*行为。且客服态度机械、推诿,甚至挂断电话,完全无法解决问题。 4. 未履行告知义务: 网络运营商关闭2g网络业务早就有所公示,哈啰作为企业未作出任何预警和应对措施,对于“2G网络关停将导致功能失效”这一重大变动,哈啰公司未通过任何有效途径(如APP推送、短信、电话)提前告知用户,导致我们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车辆失灵,蒙受不便与损失,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我的诉求 1. 要求哈啰公司免费为我更换支持现有移动网络的智能“云盒”设备,以恢复其承诺的远程控制功能等其他会员功能 2. 如无法免费更换,要求哈啰公司就虚假宣传和无法履行的“永久会员”服务进行退款赔偿,赔偿金额应能覆盖我当初为购买此功能所支付的车辆溢价及后续更换设备的费用。 *台责任推卸给用户,18年*就启动了逐步退网计划,为什么18年之后售出 的电动车还要使用2G网设备?
投诉问题
变速箱问题、离合器问题、转向系统问题、制动系统问题、轮胎问题、电池、电控系统、配件问题、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哈啰电动车开锁功能失效及会员权益未兑现
2022年10月30日在天猫哈啰车服电动车旗舰店购48V20AH C10皓月白电动车,哈啰以18元/月黄金会员宣传远程开关锁权益,我购会员后该功能始终无法使用,现基础开锁功能也失效。2026年2月3日工号120客服告知车辆出厂2G天线盒已过期,需我自费149元购4G天线盒方可解决。哈啰销售及服务中未提前告知硬件使用期限,诱导消费却不兑现会员核心权益,还将硬件升级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严重侵害合法权益。现投诉要求:1、免费更换4G天线盒,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立即恢复车辆基础开锁及会员远程开关锁功能;2、退还全部已付黄金会员费用,并作出合理赔偿;3、就侵权行为正式致歉,整改销售及售后流程,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硬件及会员权益须知。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配件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哈啰A80智能功能失效拒履合同
本人于2021年10月购买哈啰 A80型号 智能电动车。购买时,销售页面、商品介绍及相关客服说明中,均将"远程开锁、车辆定位、行程记录等联网智能功能"作为该车辆的核心卖点,并明确承诺可长期(永久)使用智能功能,该承诺系本人作出购买决定的重要依据,双方已就持续提供智能服务形成明确的合同约定。 2025年12月,哈啰方面发布公告称因2G网络退网,涉案车型智能功能全部失效,车辆仅能作为普通电动车使用。随后经营者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消费者自行支付149元更换4G 智能模块,否则拒绝恢复原有智能功能。本人认为,经营者单方改变履约方式,实质上构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涉案产品在设计阶段选用已被*明确规划退网的2G通信技术,该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不属于不可抗力。经营者在销售时未就该重大风险作出充分、明确提示,亦未在合同中约定智能功能需额外付费升级,现将技术升级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明显违反合同约定及公*交易原则。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哈啰电动车无通知停用APP启动功能
我于2022年3月购买了哈啰电动车:哈啰A86l,并且为了方便使用购买了哈啰的黄金会员,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5日。商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停用APP启动车辆功能,这款车型是无钥匙启动的,对我的出行照成了严重影响,我通过互联网才了解到事情期末,商家对于一款22年的老车型居然还要用户自费149元购买最新设备并且自己更换才能正常开启车辆。这是极度不负责的行为,对我乃至所有受到影响的车主照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希望监管部门受理。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哈啰电动车远程服务无故中断涉嫌违约
自2025年11月月26日起,我购买的哈啰电动车远程遥控模块、电量显示等所有远程联网服务被无故强行中断。意味我为“智能电动车”支付的对价,如今只剩下一辆普通的“裸车”。 哈啰嫌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若哈啰在销售时以智能网联为核心卖点,却在无合理解释与通知的情况下中止服务,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我购买哈啰电动车的行为,实质上是与贵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车辆附带的智能化功能是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司单方面关闭核心服务,属于单方面违约,严重损害了我的合同权益。 我现严正要求哈啰公司: 1. 立即无条件恢复我车辆的全部远程控制与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电量查询、车辆定位等。 2.解决因服务中断给我造成的损失和不便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
已完结
哈啰电动车故障无法使用却收取调度费
我于2026年1月30扫了哈啰一台故障车,起动不了又还不了车,费用一直在涨,后来打电话投诉了,还要收我的调度费,车都不能动,我给什么调度费,诈*公司,乱收费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服务费用
已完结
哈啰助力车刹车失灵致险摔,要求退款
1.27号17:50扫了一辆哈啰助力车然后刹车失灵,差一点摔跤,联系不到客服,要求退款,非常不满意
投诉问题
制动系统问题、配件问题
已完结
哈啰A80智能功能失效拒免费升级
本人于2019年10月购买哈啰 A80型号 智能电动车。购买时,销售页面、商品介绍及相关客服说明中,均将"远程开锁、车辆定位、行程记录等联网智能功能"作为该车辆的核心卖点,并明确承诺可长期(永久)使用智能功能,该承诺系本人作出购买决定的重要依据,双方已就持续提供智能服务形成明确的合同约定。 2025年12月,哈啰方面发布公告称因2G网络退网,涉案车型智能功能全部失效,车辆仅能作为普通电动车使用。随后经营者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消费者自行支付149元更换4G 智能模块,否则拒绝恢复原有智能功能。本人认为,经营者单方改变履约方式,实质上构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涉案产品在设计阶段选用已被*明确规划退网的2G通信技术,该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不属于不可抗力。经营者在销售时未就该重大风险作出充分、明确提示,亦未在合同中约定智能功能需额外付费升级,现将技术升级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明显违反合同约定及公*交易原则。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哈啰电动车2G模块失效致智能功能缩水
本人于22年在京东购买哈啰电动车,购车时商家以远程开关锁、实时定位、异动提醒、电量查询等智能功能为核心卖点,本人基于此支付购车款3144元.25年11月起,因2G网络退网,车辆内置2G智能模块完全失效,远程控车、定位、防盗、电量显示等核心功能全部无法使用,与购车时宣传的“智能电动车”严重不符,已构成功能缩水、虚假宣传。哈啰官方以“*网络*调整”为由,要求用户自费149元购买4G模块升级,该方案不合理:1. 2G网络退网是行业可预见的技术迭代,哈啰作为生产/销售方,未提前充分告知用户2G模块的淘汰风险,未尽到告知义务;2. 智能模块是车辆核心部件,因技术淘汰导致功能失效,非用户人为损坏,责任应由商家承担,不应转嫁给消费者;​3. 本人购买的是“智能电动车”,而非“仅能蓝牙骑行的基础电动车”,哈啰单方面削减核心功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与知情权。 诉求: 1. 免费为本人车辆更换4G智能模块,恢复所有宣传的智能功能; ​ 2. 若无法免费更换,全额退还购车款/按比例补偿购车款,或补偿与4G模块升级等价的费用(149元)+ 退还未使用的黄金会员费用; ​ 3. 承担因模块失效导致的车辆使用不便、防盗风险等相关损失。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哈啰电动车交车即故障且拒退费扣押金
我在2025年12月2日,租了一辆哈啰电动车,送来当天那辆车是坏的,然后我反馈给商家,商家叫我去修车店休,我拿去修人家说修不了,到8号我提前把车还回去,要求退回一些费用,跟商家沟通,商家态度不好,并说明自己一分钱都不会退。后面还私自扣了99元押金。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