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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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汽车隐瞒新款信息诱导购买老款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 知情权。 - 销售 故意隐瞒即将发布新款、诱导购买老款,属于 误导销售/欺诈。
投诉问题
配件问题
处理中
蔚来单方取消订单且不退定金
本人2025年8月23日在蔚来通州乐提港交付5000元预订了一台2026款蔚来se8,当时销售承诺车子最快9月底交付,最晚10月初交付;结果交付时间一拖再拖,最后告知要到2026年2月份才可以交车,本人要享受2025年购车国补,无奈只能在2025年12月购买了其他品牌汽车;结果蔚来在未通知我的情况单方面app上面取消了我的购车订单,同时也不退还我的购车定金5000元,本人进行投诉和要求退还定金5000元并给予我书面赔礼道歉。
投诉问题
交车时间延期、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蔚来以虚假*催购致买旧款亏配置
本人于2026年3月23日支付定金5000元购买蔚来ES6展厅车,销售以“4月苏州置换*将要调整”为由,催促本人于3月30日前付清全款并开具发票。事后查实,苏州置换*并未发生变化,销售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行为。 本人于3月30日付清全部车款并取得发票,双方约定4月6日验车提车。截至目前,车辆尚未交付、未验车、未上牌,车辆仍在商家控制之下。 2026年4月2日,蔚来官方发布2026款ES6改款车型,在官方售价不变的情况下,新增后排舒适座椅、女王副驾、零重力座椅、流媒体后视镜、智驾芯片升级等多项核心配置,合计增值约15300元,均为新款标配。 本人支付新款同等价格,却只能购买配置大幅减配的旧款车辆,商家以“已履行合同”为由拒绝任何补偿或更换方案,严重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交易权,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应保证交易公*合理。商家在车辆未交付情况下发布重大改款,且此前以虚假*催促付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请求: 1. 责令商家为本人免费更换为2026款蔚来ES6改款车型; 2. 或补偿配置差价15300元; 3. 或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购车款项
投诉问题
交车时间延期
处理中
蔚来销售私自绑定展车并篡改价格
本人三月27日在蔚来萤火虫app购买全新车辆一台,一直显示五月提车,四月三日下午,销售未沟通,私自将展车绑定本人app,本人并未和销售沟通需要展车,销售隐瞒车辆为展车信息私自绑定本人app,并不承认该车为展车,同公司工作人员查车架号,确认为展车,销售不认账,要我购买展车,要不新车加钱,并私自篡改本人app上信息,将新车价格改为展车价格,蔚来不处理,要求蔚来公司退一赔三并道歉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投诉蔚来汽车服务费用
在蔚来APP官方商城下单车衣,3月25日使用北京亦庄交付中心官方车美服务贴车衣,因施工方法操作不当,新提不到2个月的新车被划伤车面车漆,需要重新喷漆,蔚来拒绝提供事实经过说明和责任认定书,仅补贴部分积分和维修,而强行终结投诉流程。之后任何沟通均不再响应。用最礼貌的敬语“您”,非常程式化的“非常抱歉”,“能够理解您的感受”类似AI的语言,对一个两辆蔚来车的车主,做出如此不合情也不合理甚至违法的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其娴熟的应对各类监管部门的手段,在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间通过不对称信息差,忽悠监管部门表明处理问题,而面对消费者宣称蔚来法务部门了解过,大不了走法律诉讼继续熬时间,真的没有想到一个号称“用户企业”的公司,如今成为消费者恶霸。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蔚来官方用户体验和售后部门从未参与其中,推出一个合作商团队处理。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蔚来ET5提车3天空调压缩机故障
2026年3月27号下午提了一辆蔚来ET5,3月31号上午上完牌,中午12点左右车辆故障停在路中间,车辆提示故障2条1动力系统故障,尽快停车2.车辆绝缘故障尽快停车,停车后车辆切断高压电,当时正好在路口停着等灯直接就短电,然后拖拉到售后说空调压缩机故障需要拆,今天上午拆完了技术人员确定空调压缩机芯片电阻出现了问题需要更换压缩机,我才买的车跑了100多公里3天时候就趴窝了对蔚来的品控产生质疑,3天的车拆的稀碎,售后给出1万积分(1000元),我的车上牌第一天拆了换了压缩机以后2手车怎么卖维保记录都在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配件问题
处理中
蔚来未履行小米汽车定金兜底承诺
2025年9年20日订购的蔚来汽车,承诺小米汽车定金可以兜底。后提车后承诺的兜底也提示兜底。付款不给兜底了。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蔚来重庆店未按承诺时间交车要求退款
2025年9月20日,在重庆蔚来空间(重庆光环购物公园店)销售陪同试驾后,缴纳5000元购车订金,销售口头承诺在年前,也就是2026年2月16日前提车,但2月16日之前未能完成提车,现要求蔚来公司进行退款。
投诉问题
交车时间延期、服务费用
处理中
蔚来门店销售误导且锁单不退
本人于2026年2月7日在蔚来汽车美林天地一期蔚来汽车门店,销售顾问王健恒在推销EC6车型过程中,未向我明确说明“锁单后订金不退”的关键条款,也未就车辆购置税等费用构成进行清晰告知。销售仅以口头形式承诺“后期有问题可以退”,并在未充分解释锁单后果的情况下,反复催促我支付5000元费用。 我在对上述关键信息不知情、未充分了解合同后果的情况下,完成了支付。支付时,门店未向我提供任何正式收据或合同文本,也未明示款项性质及退款条件,其财务流程明显不合规。 现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父亲重病,急需医疗费用,且我已返回老家,客观上无法完成提车。我于[日期]向门店提出退款申请,但门店以“已锁单”为由拒绝,该处理方式与销售此前“可以退”的口头承诺严重不符。 我认为蔚来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 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未提前说明“锁单不退”这一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属于隐瞒关键信息。 2. 误导消费,口头承诺与事后处理不一致 销售以“后期可以退”诱导我完成支付,事后却以内部流程为由拒绝履行承诺,涉嫌虚假宣传及不诚信经营。 3. 财务操作不规范,涉嫌违规收款 正规财务流程应在收款时明示款项内容并出具收据。贵司门店未提供任何收款凭证,且存在低开发票等违规行为,严重不符合企业财务管理规范。 4. 未考虑消费者重大变故,缺乏基本人文关怀 本人当前因家人重病,经济压力巨大,5000元对我而言是急需的医疗费用。在此特殊情况下,企业仍以格式条款为由拒绝退款,缺乏应有的企业责任与温度。 综上,我郑重要求蔚来汽车: · 立即退还我已支付的5000元费用; · 就销售误导、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向我作出书面说明并整改。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蔚来强制绑定长续航电池拒不换75度
我于2025年12月提的蔚来粉色et5t,2025年1月的打给他们官方客服咨询把100度长续航电池更换75度短续航电池,客服让我自行刷蔚来app,客服一直强调因为要*衡电池,一定要有别人有75度电池放出来,要自行刷新,无法帮我自行更换,太不合理,等于限制消费者,只能用长续航,我已经足足刷了三个月,他所说的自行刷app ,根本就没有人把电池置换出来,包括是新年这个节点用电高峰都没有人放出来,硬行要消费者把它它滞销的长续航一直用,根本就是欺*消费者,而且老说正点会放电池出来,我现在就要投诉,蔚来不解决用户痛点,还强硬使用生产的多长续航,根本就不合理。
投诉问题
电池、服务费用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