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品胜官方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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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猫品胜官方旗舰店售后服务欠缺
我于2025年7月4日及7月7日下单总共100个充电宝,总价超过一万港元,商家物流未送到香港就自行退回,至今没有送达,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商家客服回复也非常慢和敷衍。 协商退款时我发现自动退款是不包含我已支付的银行卡手续费和海外运费,商家表示最多只赔18元,我实际支付了一百多,这个损失我觉得不应该由客户承担。 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退还我当时明确支付的金额,包括商品金额及运费和手续费。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发货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品胜充电宝无3C认证导致无法使用
2024年1月6日,于淘宝平台“品胜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品胜20000毫安充电宝”(以下简称“涉案产品”),支付货款后收到商品。近日经核查,涉案产品无3C认证标识。 因工作及出行需要,拟携带该充电宝搭乘飞机时,被告知根据现行规定,无3C认证的锂离子电池/移动电源禁止携带上飞机,导致该产品实际丧失使用价值。 自2023年8月1日起,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等列入CCC认证目录,未获得CCC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于2024年1月6日购买涉案产品时,《公告》已生效近半年,商家作为品牌官方旗舰店,明知或应知涉案产品需取得3C认证方可销售,仍上架销售无认证产品,且重点在于:政策生效以及强制执行日期商家已经知晓,尽管有权售卖,但是却不告知顾客相关政策风险,如若顾客知悉风险,选择购买即顾客自愿承担责任,可是顾客完全被能在鼓里,却傻傻购买导致权益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销售无3C认证产品时,未如实告知产品缺失关键合规标识的事实,剥夺了消费者对产品合法性、安全性的知情权;同时,根据该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商品,而涉案产品因无3C认证丧失合法使用场景(无法携带上飞机/高铁),导致消费者无法实现正常使用目的,商家行为构成“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投诉人购买的涉案产品为长期使用电子产品(正常寿命可达3-4年),但因商家销售无认证产品,导致其丧失主要使用场景(飞机/高铁携带),几乎沦为“限期使用产品”;而商家提出的85折换购方案,本质是利用消费者对政策的不了解不知情,通过低价诱导其继续购买同类产品,且不允许与国补同享(国补本身已提供价格优惠),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图片里的品牌数码旗舰店,就是品胜官方旗舰店,另外图片里的退款成功是因为第一次寄来的有质量问题,换货后商家退的运费)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违规商品
已完结
品胜电池严重发热鼓包导致手机损坏
我于2025年一月在品胜天猫旗舰店购买iPhone13 pro max电池,于3月更换新电池后,2025年7月电池严重发热鼓包,手机屏幕弯曲,无法充电使用,与淘宝平台和商家沟通拒不赔偿处理,现要求商家就手机损坏进行赔偿。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商品丢失/损坏
已完结
品胜充电宝宣传不符且退款遭拒
于2025年6月27日在天猫品胜官方旗舰店购买了品胜充电宝,后因该产品实物上并无详情页宣传的ce认证。于7月1日申请退货退款,因现实原因快递公司拒收充电宝类货物,无法完成寄件。于7月2日与客服沟通后声明可延迟15日,待其于快递公司沟通后寄出退款,但其拒付全部款项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充电宝质保期内无法寄回换新
我的充电宝24.9月份买的,一年质保,现在充电宝冲不上电6月21号我和客服商量后,客服让我把充电宝寄回给我换新的,但是现在所有的快递都不收充电宝。今天我上淘宝和天猫客服去反映这个事儿,天猫客服全程不理人,只有自动回复。现在目前的问题是我的充电宝在质保期内,但是我无法寄回,无法享受以旧换新的活动,我不可能去为这个充电宝买单。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运费纠纷
已完结
购买违规商品且未告知政策变更
我于2024年6月购买淘宝天猫官方品胜充电宝,当时直播间说可以带上飞机,售后无忧。但是,商家侵犯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国家已经下发新政策规定以后的过渡期内,商家卖老款即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给我的时候,没有告知我真实情况,导致我错误判断而购买,怎么就没问题了呢?除非我在23年8月1日国家下发新规定之前购买的,才会没办法维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违规商品、退款纠纷
已完结
淘宝购买电池质量差,售后不处理
2025年5月28日在淘宝天猫购买苹果13的电池,更换完电池,手机出现故障,电池和我没换前代机时长一样。手机触摸屏出现故障,点按没有反应。去苹果专卖店维修跟换电池,淘宝不作为,不处理投诉。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的祈求是商家赔偿损失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退款纠纷
已完结
天猫品胜官方旗舰店虚假宣传质保期问题
商品详情页写了18个月超长质保,购买至今未满14个月,商家不予质保。涉及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天猫品胜充电宝虚假宣传,要求退货退款
我于2025年2月20日在淘宝电商平台天猫店铺:品胜数码旗舰店购买品胜20000毫安自带线充电宝,出现充电宝实际电池容量与描述不符合,虚假广告问题,侵害了 消费者知情权权益,并且虚假广告,我的诉求是品胜包邮费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产品质量缺陷、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淘宝网品胜官方旗舰店货不对版及消费欺诈投诉
本人于2025年5月25日在贵平台“品胜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两个不同款式的手机壳(一个升级款,一个普通款),订单号为258134****78****379。然而,实际收到的却是两个完全相同的商品。当本人向卖家反馈情况,要求补发普通款时,卖家坚称所发商品均为升级款,且拒绝采取合理补救措施,也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本次交易中,卖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且无法证实所发商品符合“升级款”描述,其行为已涉嫌消费欺诈。 现本人正式提出维权诉求: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卖家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执行,并妥善处理商品退换事宜。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货不对板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