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虎养车轮胎半年鼓包拒赔疑为翻新胎
我于2025年10月在途虎养车换的一个轮胎,上面写的明明白白一年鼓包爆胎包赔,结果我2026年三月轮胎鼓包漏气在门店拆出,官方客服一直拖延不处理,然后你去找他才过了几天打电话给你,跟你推诿扯皮,如果每次合理的要求都需要你费力去争取,那这个东西存在的意义在哪里?从这以后再也不会再相信途虎的任何东西,半年不到就鼓包漏气,我开车的路况优秀,内侧这个位置根本碰不到,严重怀疑这给我换的就是翻新胎或者是别人的二手胎。就途虎这个服务水*,可以倒闭了吧
投诉问题
假冒/二手商品、霸王条款
已完结
途虎养车拒赔轮胎险承诺保障
本人于2026年1月5日在途虎养车这个软件上购买飞跃一条(订单编号:TH11***************85),2026年1月6日在途虎工厂店完成安装,购买时途虎有轮胎险服务,对非人为原因导致的爆胎1年内赔偿购置价的80%金额,2年内赔偿60%。2026年3月8日我的车子突然胎压不正常,下车发现一条轮胎没气爆胎了,检查裂口处没有发现扎钉子石头,侧面虽裂口不大,但是放气很快,是贯穿伤口,由于车速较慢,没有行成大创面的爆胎,问了好几家修车店,都说是贯穿伤,爆胎了,只能换胎无法修补。我申请服务保障,途虎审核未通过,拒绝理赔,仅提供20%的安慰补贴。本人认为该途虎明显欺诈消费者行为,承诺的保障通过各种方法拒绝理赔,本人请求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途虎养车*台按照承诺的轮胎保障,补还购置价80%轮胎保障赔偿126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途虎养车维修致刹车泵损坏
我车在天津店里修的刹车盘和刹车片,修车的把我的刹车泵弄坏了,让人很糟心你们不休的时候我车的刹车泵没有任何问题,什么维修水*简直就是那是糊弄事。我们需要赔偿
投诉问题
联系不上客服
已完结
途虎养车超两周未发菲罗多刹车片
我于2026年2月26日在途虎购买菲罗多刹车片 超过2周不发货要求途虎履行发货承诺
投诉问题
超时不发货
已完结
投诉上海阑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纠纷
本人于2025年1月17日在途虎*台购买了大众凌渡水泵加工时费597元,于南昌红谷滩翠苑路途虎养车店更换水泵,后2025年5月3日水泵再次因质量问题漏,再返到这没维修店,他们经协商确定是水泵质量问题后帮我重新更换(质保到2026年5月2日),然2026年2月28日车子保养,发现水泵还是漏,后开到南昌续谷滩翠苑路途虎养车店,他们跟途虎*台客服,确认是水泵质量问题,同意我退款(597元)我于2026年3月8日将水泵归还他们门店后,晚上收到299元,说工时费298会在2个工作日退还,然后这都过去3天了,至今未收到退款,我每天打电话,都说会在2小时内回复我,到2026年3月11日20:34都还没人给我回话,钱也没退,请相关部门介入,途虎店大不讲信用,要求马上退还余下的298元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售后服务欠缺
已完结
投诉途虎养车(线上商城)超时不发货
本人于 2026 年 1 月在途虎养车 APP 购买东风轮胎,订单号TH11***************07,实付267.97 元,并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在 “途虎养车工场店(广州金山谷意库店)” 完成安装。
商家明确承诺:“【安装返 50 元 E 卡】2026 年 1 月 1 日 - 1 月 31 日下单,并在 2026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安装,赠送途虎养车 50 元 E 卡”,该承诺属合同条款,具法律约束力。本人已按要求完成安装,订单状态显示 “交易成功 / 已安装”,完全履行消费者义务。
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商家未发放承诺的 50 元 E 卡,联系客服后,对方以 “系统显示失效” 为由拒绝兑现,无正当理由,属故意拖延、拒不履约。
其行为违反《民法典》第 509/577 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55 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 8 条,构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欺诈。
诉求:1. 立即发放50 元途虎 E 卡;2. 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0 元(消保法第 55 条);3. 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超时不发货、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途虎养车未兑现安装返E卡承诺
本人于 2026 年 1 月在途虎养车 APP 购买轮胎,订单号TH11***************17,实付258.57 元,并在 “途虎养车工场店(广州金山谷意库店)” 完成安装。
商家明确承诺:“【安装返 50 元 E 卡】2026 年 1 月 1 日 - 1 月 31 日下单,2 月 10 日前完成安装即赠 50 元 E 卡”,该承诺属合同条款,具法律约束力。本人已于2026 年 2 月 3 日完成安装,订单状态为 “交易成功 / 已安装”,完全履行消费者义务。
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商家未发放承诺的 50 元 E 卡,联系客服后,对方以 “系统显示失效” 为由拒绝兑现,无正当理由,属故意拖延、拒不履约。
其行为违反《民法典》第 509/577 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55 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 8 条,构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消费欺诈。
诉求:1. 立即发放50 元途虎 E 卡;2. 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0 元(消保法第 55 条);3. 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超时不发货
处理中
途虎养车强制扣减洗车卡参与次数
2026年3月8日,在途虎养车app购买29.9标准洗车2次卡,后退款并未参与活动。客服强行要求占用账号2次参与机会中的一次。现要求*台恢复参与机会次数为2,或补偿差价。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投诉途虎养车(线上商城)超时不发货
本人于 2026 年 1 月期间,在途虎养车 APP 下单购买了 4 条东风轮胎(DSS02 235/55R18),并前往指定门店 “途虎养车工场店(广州金山谷意库店)” 完成安装。
四笔订单详情如下:
订单号:TH11***************07
订单号:TH11***************17
订单号:TH11***************56
订单号:TH11***************52
上述每一笔订单的详情页均明确标注活动规则:“【安装返 50 元 E 卡】在 2026 年 1 月 1 日 - 1 月 31 日期间,在指定门店下单,订单完成后发放”。本人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完成全部 4 条轮胎的安装,订单状态均显示 “交易成功 / 已安装”。
截至投诉之日(2026 年 3 月 7 日),所有订单均已超过承诺兑现期,被投诉方(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宁路 131 号)未发放任何一笔 50 元 E 卡,经多次沟通仍拖延推诿。
被投诉方以 “返现” 为噱头诱导消费,却在消费者履行义务后拒不兑现承诺,其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 条,已构成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现请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责令商家立即履行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不兑现:途虎养车 APP 订单详情页明确标注 “安装返 50 元 E 卡”,四笔订单均已完成安装,但商家未发放任何 E 卡,且多次沟通后仍拖延推诿。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商家以 “返现” 为营销噱头,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轮胎并完成安装,却在消费者履行合同义务后拒不履行返现承诺,构成虚假宣传。
合同违约:消费者已按要求完成轮胎安装,商家应按约定发放 E 卡,其拒不履行的行为违反《民法典》合同履行相关规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交易权及求偿权。
投诉问题
超时不发货、虚假发货、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途虎养车保养卡1L机油拒退未用商品
今年202年3月份在途虎汽车*台购买了个订单:一张2次保养卡,4L+1L的保养券,汽车使用4L就很足够,做第一次保养的时候多余的1L客服给与退款退货,今天2025年12月4日做的第二次保养,居然说退不了那个1L的机油,未开未用的产品。如果退不了,是不是第一时间通知用户,让用户享有这个知情权呢?用户好判断保养还是不保养对吧,客服不给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