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门店虚假销售及拒绝克对克置换
八月五日我已经在微信联系西咸万象城老凤祥万象金街店的销售,咨询克对克兑换事宜,并明确要求我要克对克置换一枚新的戒指,得到克对克置换只需要补工费的答复后,告知该销售八月六日晚六点我去店里进行置换,该销售告知我她休假,已经联系同事接待我了,让我八月六日到店后联系她的同事,我于八月六日晚六点在西咸万象城老凤祥金街店进行旧金置换,店员并未当面对旧金进行称重,而是在柜台内称重后告知接待我的销售旧金折算是2653元,接待我的销售为我推荐戒指款式,我默认是按照旧金克数进行推荐,在销售推荐的款式内选择了一个,销售告知我价格不到旧金价格,让我再选两个小金珠,我挑选了两个单价价格188元的金珠,补了27元,结账离店。回家后发现戒指标签没有标注克数,标签价格为2304元,八月七日对戒指进行称重,称重结果为1.26克,这时发现店内销售并未按照我克对克兑换的要求进行推荐!发现后立刻联系最开始联系的销售进行询问,未得到回复后于八月八日晚上六点到店内要求克对克更换,店长以我并未告知要按照克兑换、我选的这个款式就是一口价等理由对我克对克兑换要求进行反驳,我现在的诉求是这枚标价为2304元的戒指,按照当日金价进行折算,2304元补差价换一个两克多的戒指。该店并未告知这个戒指是一口价!!!刻意隐瞒,贴标签时刻意遮盖旧金克数。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店员虚假通知误导消费者到店
我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老凤祥店(立丰城)雁塔区丈八东路店店员王亚玲的消息 ,让我7月28日到访找她领取一个有金马的钥匙扣礼品,当我到访后,才告诉我,7.27日已经领取完了,说她下午上班才知道。但是这个店员是下午上班后,才联系的我,并且直到6点多,我到访后,也一直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明知没有礼品却欺*消费者到访。浪费消费者宝贵时间。有欺诈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
处理中
老凤祥诱导消费且拒绝告知金饰克重
我于7.10在通化门地铁口老凤祥被诱导消费一口价金饰品,在消费期间3次询问导购克重未告知,要求称重被拒绝,仅凭经验告知大概克数,只有付钱出票才能知道具体克数。后发现克数就在价格签后面折叠,导购故意不展示,并谎称一口价都没有克数,也不称克数,购买后也没有复称,不符合规范。最终以2250购买1.48克金,价格高达1500每克。该行为涉嫌诱导消费,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有知道克重的权利,故投诉老凤祥,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老凤祥克重不符虚假换购欺诈消费者
我于2025年6月7号在陕西老凤祥换购了足金项链 我的是3.96 换的克重差不多是3.69 她们也称重了 说是3.69我还说了我说一定找一个和我克重差不多的就行她们说好的绝对可以 完了还称了 我也在确定问了 就是说3.69我说好 拿上 当时挺开心的 回来过了几天我朋友说你这项链马上四克了这么还没有我两克多的粗 我说不可能金店咋可能欺*消费者这是犯法的后面我还说称了 确实只有两克 他们当时说很清楚 克换克 结果被*了 现在就是说 要不然补克重 要不然退货 我的诉求很简单 还让我交了60块钱 就这样白白被*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黄金戒指购买涉嫌价格欺诈要求退款
我于5月15号于西安市长安区长百商厦西北2门旁 航天城地铁站A西北口步行180米的长安金店老凤祥经销店购买戒指 询问了当日金价 导购全程都没有告知一口价计件黄金不是按克去买的 没有告知和按克买的区别 第一次买不懂就在不知情克数的情况下被误导 购买了戒指 以为买的就是按克数去计算的 发票上没有克数 标签上克数被刻意隐藏用订书机订起来 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和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 存在欺诈 我的诉求给我退款 戒指一天都没有戴 只是试戴了一下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饰品质量问题及退款纠纷
渭南市临渭区 恒基 一搂 老凤祥
老凤祥买了有问题的饰品(样子有差异不符)沟通后没有一样的换现在克重少还要加钱,微信说给我退款,去店里退钱让我掏一半折旧费。频繁跑店里,开始还不承认质量问题,商场管理人出面后,却不给我按原价退,让我出一半的折旧费
东西我也不在乎了,就是很生气,让大家凑凑热闹看看他们的嘴脸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渭南老凤祥饰品质量问题及退款纠纷
渭南临渭区 恒基老凤祥
老凤祥买了有问题的饰品(样子有差异不符)没有一样的换,微信说给我退款,去店里让我掏一半折旧费。频繁跑店里,开始还不承认质量问题,商场管理人出面后,却不给我按原价退,让我出一半的折旧费
东西我也不在乎了,就是很生气,让大家凑凑热闹看看他们的嘴脸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老凤祥戒指试戴断裂引发退款及服务态度投诉
我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长安区韦曲北站老凤祥店 试戴方糖金戒指,取下时候戒指断裂,店员要求我付款买下此戒指,还说黄金比较软,容易断裂。我问店员这个戒指几克,店员回复是一口价商品不知道几克。被强买强卖,被忽悠买下时我看标签后面有克重的标识。
我认为是他们戒指做工的问题导致断裂,并且店员从头到尾站在我旁边,没有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在我取下时没有及时阻止,导致此事件发生。且店员的态度极其恶劣,服务不到位,对我进行指责,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我认为断了的戒指再接上不吉利, 毕竟是结婚戴的。 5 月 18 日我去店里要求退款,店员不同意,说可以换相同价位的其他商品,后来我们补差价换了个男戒指,凭证如下。5 月 20 日我要求开发票,电话里店员的态度恶劣,没有及时开具,导致我利益受损。
我的诉求是退还钱款,退还戒指。如果不行,我们就给老凤祥出维修费,退戒指。还有需要老凤祥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老凤祥黄金购买克重未告知诱导消费价格欺诈
本人2025年5月19日下午在西安赛格国际购物中心六楼老凤祥店置换了三个足金挂坠 三个足金挂坠全部是一口价的购买过程中我说要换克重的但却一直诱导我买一口价的购买时候销售人员也没有详细告知克数,回去后了解价格并不便宜,买了1.28克折合下来一克1820.7元,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与我本来的****足金戒指相差太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天我和朋友一起去店里,我与导购交接情况,但导购拒绝我的需求,我再次说明情况,因为当时未说明克重,本人也是第一次买黄金,经验较少,并且我要求复称导购也含糊其辞开始说工艺品就是这样卖的,导购说已经和我说了克重和一口价的,我是自己选择的,说我是知情的是我的原因,但我并不知情克数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老凤祥黄金以旧换新涉嫌欺诈诱导消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街老凤祥一店 欺诈诱导学生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5年5月17日在此店内以旧换新足金戒指,旧戒指1425元1.3克,以旧换新补了169元差价,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7克,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并且拒绝称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00/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学生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儿也有意遮挡,老凤祥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退回我旧戒指的1425元,以及补新戒指169元的差价,我也会把新戒指还给他们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