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生珠宝隐瞒克重诱导购买
在2025年7月4号下午五点左右 在(具体门店)周金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共花费5338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4.39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15.9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处理中
周金生珠宝旗舰店拒绝黄金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
我于2025.6.13在京东周金生珠宝旗舰店买了一个周金生黄金金条金钞金片足金999送爸爸我爱你生日纪念日父亲节礼物 C款父亲节快乐【红包装】 1g。在物流还没到收货地的情况下,申请退货退款,被拒绝并收取费用。存在欺*消费者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明文规定非定制黄金可以无条件支持七天退货,该店铺知法犯法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在页面标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为由拒绝退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周金生金吊坠称重不符拒绝退款
2025.5.8我在沈阳沈北万达一楼周金生买了一个金吊坠,一口价吊坠我问她多少克,她带签称重告诉我吊坠是2.2克,我交完钱让她重新称重,告诉我1.77,当时挺生气的感觉被忽悠了,然后她一直说一口价商品不看克重可以免费换款。想退款他们不同意。故而来维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购买黄金耳钉致过敏反应,商家拒绝退货退款
我于2025年4月10日在自贡自流井区华商国际城三期购买黄金耳钉,耳朵痒,红肿流血。去自贡第四人民医院检查出耳部红斑,斑丘疹瘙痒。商家不同意退货退款,不承认为黄金过敏,让我必须去医院做检查。但是医院方并没有黄金过敏检测源。我认为商家处理不合理。医院都不能检测黄金过敏,他要去我必须做黄金过敏。我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处理态度不好,拒绝沟通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投诉周金生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3月3日在淘宝周金生珠宝旗舰店购买黄金金饼1g装,商家于3月4日发货,我于3月6日收到货物,于3月7日申请退款,商家不同意退款并让淘宝客服介入无理要求扣除货款150元才同意退货。我不同意,货物完好未拆封,按照消费者权益第二十五条和二十六条,诉求退货退全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周金生销售假冒伪劣黄金饰品
本人于11月22日在沈北万达广场一楼周金生实体店购买了金饰共计花费1579元。11月22日收到商品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商品质量严重缺陷与宣传不符合,店员明确告知我是1.5克金饰,但实际收到金饰只有0.89克,存在欺*行为。属于诱导消费,实际一克金价相当于1770元,与市场价格严重不符。消费单上并无任何标签,并未写克重,也没有给开发票
发现问题后,本人于2月25日联系了被投诉人,通过 到店向其反映上述问题,但被投诉人拒绝处理并态度恶劣不予理会。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认为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向 12315 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希望贵部门能够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投诉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其尽快解决本人的投诉问题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已完结
周金生诱导消费及质量问题投诉
2025年2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利济北路250-9号周金生珠宝购买黄金项链,共计:4676元。投诉点一:诱导消费。因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有称重过程却模糊克价,误导顾客并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引诱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无所知的情况下亏损两千一百多元。且售前未告知质量问题不许退。投诉点二:未开具正规发票,偷税漏税。只开具了没有写清楚项链克重和链条克重的质保单,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者其他税务机关规定的凭证,将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投诉点三:隐瞒质量问题。佩戴未满48小时,项链中部断开质量堪忧。与销售卖点5G工艺硬度高的事实相违背。
我的诉求: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松市场监督管理所出面解决我在利济北路250-9号周金生珠宝,被诱导欺瞒消费一口价黄金共计4676元,按商品价格全部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金生珠宝店黄金未送货上门引发退款纠纷
周金生珠宝店钻空子,黄金没有送货上门,利用七天无理由退款和快递驿站签收,造成无法验货和退货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金生黄金饰品质量问题导致退款纠纷
2025年1月30日我在胶州市福州南路宝龙广场购买周金生家黄金,购买后因琐事耽搁并未打开包装,2025年2月1日打开准备佩戴却发现接口处工艺问题极容易断裂,和该店进行沟通,因对方无法保证后续换货肯定没有问题存在,我便不愿再在该品牌购买商品或有其他任何消费,对方拒绝退款。并表示他们家不支持退款,但可以免费换货。我方不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如果黄金饰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退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我的诉求是要求免费更换或者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投诉周金生虚假宣传
我于2024年12月1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丽水路交口润宜佳购物中心(连水路店)买了一根项链,后面发现是一口价的商品,想去退商家不让退,而是换了另外一款吊坠,消费者要买的是黄金项链,回来发现不是纯黄金,是18k金商家也没告知,误导消费者,在消费者不愿意购买一口价黄金的情况下,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2、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3、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4、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主动协商过程中增加一口价金饰条例,只能换价格递增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退货退款或换同等价格克重的黄金项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