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电视两年内多次故障拒保
021.8.15花费15499元购买65A80J电视,2022年10月回老家开始使用,2023年10月屏非人为损坏出现花屏,换了一次屏幕,2025年10月突然没声音,重启恢复出厂设置均无效。致电索尼官方售后,对方表示已过保拒绝免费维修。据了解,买了这个型号电视机的大部分消费者都表示出现质量问题,15499买的65寸高端机型,用了不到三年,不是屏幕坏就是主板坏,严重怀疑电视质量有问题。我的诉求:要求索尼官方售后承担维修责任,提供免费维修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索尼商城拒发低价订单
本人于2025年10月22日在索尼中国商城官方小程序以正常索尼优惠券途径方式花费共计1018元购买2单耳机,型号分别为1000xm4和1000xm6,但是经过索尼客服反馈由于我成交价格太低,不能给我发货和退款,严重违背了交易约定和消费者保护法,并且态度强硬,不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现向315部门发起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索尼官方履行交易契约精神,及时给我发货,而不是说我优惠力度大就不认账的态度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客服态度差
处理中
投诉索尼无法领取优惠券
我于2025六月27日购买了一个索尼相机 仅用一次 不想要了 都是好的啥都在 售后不给解决 不予退或者回收 进行投诉
投诉问题
无法领取优惠券、保修期问题、二手/翻新
处理中
索尼电视烧屏维修费用过高
我在2020年买了索尼KD65A8H的电视现在就看不了,当时买的时候是17000多元,正常使用,没有人为因素,就烧屏了,需要我们自费10000多元维修,这点我无法接受,要是千元内可以接受!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索尼退款未到账且客服无回应
我9月24日在小程序上购买的镜头 退款后 一直不到账,问了好多次客服没反应 额度也不退回我的信用卡
投诉问题
客服态度差
处理中
索尼耳机拆封不适拒退货
我在2025年9月8日在京东app购买了一个sony
720N的耳机,仅拆开了封条,试戴已感到头部耳朵很不舒服。申请退货,客服以“拆开一次性包装不退货”拒绝退货,但商品写明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家不同意退货。一直纠缠到现在,希望能帮忙退货退款,谢谢!
投诉问题
三包问题、虚假宣传、客服态度差
处理中
索尼电视闪屏售后推诿不处理
本人于2020年11月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索尼75X8588G电视,今年6月份突然闪屏看不了,因本人在县城没有索尼售后维修点,经咨询索尼售后在市区有维修点,于是和索尼客服预约师傅上门检测维修,三个月来打了几十个电话,索尼客服和市区售后点各种推诿就是没有人处理,各种沟通都毫无办法,国际品牌的电视就这售后?
投诉问题
响应时间长、质量问题
处理中
索尼耳机质量问题拒绝退货
我于2025年9月13日在拼多多平台品牌好货,实际上是索尼(SONY)影音旗舰店(企业名称:北京嘉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索尼INZONE Buds耳机(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器),订单号250913-1186****0182157。于9月16日白天送至家门口,9月16日至9月17日拆封试戴,发现蓝牙连接,只戴右耳耳机,另一个放电池仓里,戴一段时间,另一只左耳拿出来就没声了。然后反复连蓝牙,都没用左耳还是没声,只能重新配对,左耳才能右声音。 并且我收到货的时候耳机配件很脏,但是其他都很干净,这也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机器吗?马上跟店家沟通,并且按照店家给的方案执行后依旧有问题,后申请退货,店家已“拆开一次性包装不能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期间多次与店家沟通未得以解决。而且,当前商品满足《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商品完好判定标准。本人遂行使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1.2015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能以消费者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 2.2022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3. 耳机属电子产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的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要求,且不得以任何格式排除限制消费者权益,我要求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二手/翻新、质量问题
已完结
索尼虚假宣传防水功能拒换新
售后维保是由索尼上海分公司进 行维保的。12315也认定该产品具备防水功能。这个广告过度虚假宣传引导客户购 买,还有产品信息,写着带有防水功 能,实际没有防水功能。就是看中有 防水功能才买的,现在出现问题了, 还在质保期,厂家不认这回事。我需 要换新。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保修期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索尼耳机退货遭拒投诉
2025年9月8日,我在淘宝索尼影音旗舰店店下单购买了一副耳机,产品型号为Sony/索尼WH-1000XM5 旗舰头戴式无线降噪蓝牙耳机。
2025年9月10日收到货以后,我拆封试戴了下,发现耳机调整长度后仍硌我的头部,且耳包部分压迫耳朵,造成不适,同时隔降噪效果没有宣传的那么好,2025年9月12日,在淘宝发起了退货退款,2025年9月17日,物流显示退货快递已签收,但是退款没到账。
询问客服,客服态度差,声称我已经拆了包装封条且试用过耳机了,影响了耳机的二次出售,耳机没有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
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1、耳机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耳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 35号)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我在收到耳机后进行拆封、试戴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耳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且收货后始终与网店客服保持联系协商退货事宜。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虚假宣传、客服态度差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