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鲸(天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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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鲸售后强制捆绑维修收费过高
投诉售后工厂违规捆绑维修:我的云鲸扫地机器人仅右后轮老化掉皮,机器功能全部正常,事前咨询客服单独换轮仅一百多。寄回维修后,售后不允许单独更换,强制捆绑多项项目收费560元,和事前报价差距极大,要求按沟通内容只更换损坏后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云鲸逍遥002频出故障且换新机脏污
我于2025年5月15日在天猫购买云鲸逍遥002自动上下水扫地机器人,实际使用不到5个月,出现不拖地,返厂维修后未解决问题,还新增问题,沟通许久后换新机,新机又出现尘袋问题,客服回应002逍遥下架了,给我换002Max,发过来的机器是脏的,有图有真相,销售和400百般推脱,至今未妥善处理,云鲸大品牌,就是这样不顾用户感受吗?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发错货、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云鲸扫地机器人同一故障反复维修拒免费
我于2023年9月在天猫云鲸买了扫地机器人,然后25年的3月发现故障,机器人无法返回基站,联系客服说已经过了两年质保,所以需要自费维修。于是将机器人付了包装费、运费还有维修费和更换配件将*400元。然后进行第一次维修,3月11日商家寄回给我,然后发现压根就没修好,还是无法返回基站,于是再次返厂维修。前后折腾了十几天,让家里的老人把偌大的机器人拆包、打包又拆包打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 1.概几天后,说修好了,再次寄回来,可以正常使用了。但是,就是这个月,6月份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况,无法返回基站,根据客服提示操作了,还是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又让我寄回去维修,然后又让我付500多维修费用!商家以超过3个月过了质保为费维修。查阅了商家的官网和服务号小程序,未明确规定,返厂维修后有3个月期限的规定。网址为:www.narwal.com。 现在我主张:1. 本次故障与3月维修为完全相同故障,机器此前连续两次返厂返修,来回物流与工厂检修占十余天。按照三包法规,维保期中予顺延,本次故障并未超出维修质保期。 2. 该故障在整机两年质保期内就反复出现,属于产品固有质量缺陷。上次付费维修未能彻底根除故障,属于维修质量不达标,不能简单以签收满3个月为由再次收取维修费。 3.且云鲸官方并未明确说明,超过3个月同一故障需消费者再次返厂自费维修!纯属淘宝客服口头通知,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 1. 这是同一硬件顽疾,不是新故障; 2. 前一次付费维修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属于维修服务不合格,本质是上一次修理没有履约到位,不能用短短3个月质保来兜底劣质维修; 3. 整机故障在原厂2年质保期内就已经持续存在,属于产品固有质量缺陷,不能简单套用付费维修3个月短期质保。 要求免费维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云鲸返厂维修后拖地模板异常疑被篡改
云鲸出去清水箱异常问题我寄过去返厂维修,但是价格比较高我拒绝维修,返回来,在回到家中找人安装好试用发现又出现拖地模板问题,我怀疑在回厂这几天动过手脚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淘宝*台违约不履三次故障退货承诺
本人在天猫云鲸旗舰店购买的扫地机器人,产品尚在官方质保期内,短时间内连续三次出现同款质量故障。淘宝*台多次作出售后承诺却拒不履行,长期超期拖延处理、消极不作为、虚假承诺、包庇商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首次故障-*台首次承诺 本人购买的云鲸扫地机器人在质保期内首次出现质量问题,我第一时间发起售后维权并申请淘宝*台介入。*台客服致电沟通时明确口头承诺:若商家24小时内未处理售后,*台将强制为我办理退货退款。但后续*台无故作废该承诺,因客服人员更换,此次退货退款不了了之,仅默认走维修流程。 2. 二次故障-*台二次承诺 首次维修结束仅间隔一个月,扫地机器人再次出现同款故障。我本不接受重复维修,*台客服再次给出明确承诺:产品三次出现故障,*台不再认可维修方案,将直接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基于对*台官方承诺的信任,我选择隐忍接受二次维修,全程故障、沟通、维修记录均有商家客服存档留存。 3. 三次故障-*台公然违约 二次维修完成仅一个月左右,设备第三次弹出完全相同的故障代码,属于反复性同款质量问题,完全符合*台此前承诺的三次故障退货退款条件。但我提交退货退款申请后,淘宝*台公然违背此前承诺,恶意包庇入驻商家。*台单方面采信商家说辞,无故否认第二次为故障维修记录,以此为借口拒绝我的退货退款诉求,强行只同意维修处理,严重违背诚信原则。 4. *台持续不作为、虚假时效、恶意拖延 我多次申请*台升级专家客服处理该售后纠纷,*台协商页面明确标注“1天内人工处理”,但我自6月5日升级处理至今,从未收到任何专家人工来电、消息回复。同时*台系统存在虚假计时问题,每满24小时就自动重置处理时效,无限拖延售后进度,无任何实质处理动作,属于典型的售后拖延、敷衍不作为、虚假履约。 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严格履行质保义务,按照*台此前承诺为本人办理扫地机器人退货退款; 2. 要求淘宝(天猫)*台正视自身违约、失信、不作为行为,对本次违规售后问题作出合理解。
投诉问题
虚假发货、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云鲸J5Pure连不上手机且维修无效
在2025年7月17日淘宝云鲸官方店购买的云鲸J5Pure商品,后续出现了手机连不上机器,在2026年4月退回维修,没有维修就发回给我,出去到6月7日才核对机器,还是连不上网络连不上手机,商家虚假宣传欺*消费者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虚假发货、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云鲸扫地机频繁溢水且售后推诿不处理
投诉请求 1. 对购买的云鲸扫地机全额退货退款3929元; 2. 商家承担本次退货产生的全部物流运费。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4月7日在云鲸扫地机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云鲸扫地机器人一台,4月9日正式到货,订单号:27***************99,实付金额:3929元。 设备到货后仅正常使用几天(账户已被云鲸下线无法查看具体时间),就出现明显质量故障,反复溢水,本人自2026年4月16日起,持续多次向店铺客服反馈机器故障问题,每次沟通均主动上传故障实拍照片、视频作为凭证。 但商家全程消极售后、推诿敷衍,无论我多次反馈问题反复出现、故障无法自行解决,客服始终只有统一话术:让我清洗基站、检查水箱,从未给出实质性排查、维修、解决方案,导致设备故障持续反复、完全无法正常使用。 2026年5月中旬,本人不堪故障反复,正式申请官方上门检修,合理要求履行三包售后义务。但商家要求寄回机器,刻意增加消费者售后负担:先是要求我单独邮寄电源线,邮寄完毕后又二次要求我邮寄整机基站,来回反复折腾、流程混乱,严重打乱我日常生活、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使我彻底对该品牌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失去全部信任。 除此以外,商家单方面下线我的设备账号,导致我设备原始使用记录全部无法查看,刻意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维权权益。 该设备新机短时间内频繁故障,属于产品原生质量缺陷,商家拒不积极售后、反复推诿拖延、不履行三包维修义务、刻意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三包服务规定。 现本人诉求明确:新机故障反复无及时处理,已无继续使用意愿,要求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退货不退款
已完结
云鲸扫地机器人频修返厂致损坏
25年8月24日天猫旗舰店购入云鲸002 ai扫地机器人,到今年26年的4月3号 正式安装,到4月23号出现了第一次问题,边刷异常,第一次返场维修,随后几天接到云鲸维修的电话,需要我把扫地机器人基站也返场维修。直到5月1号我才收到维修完成的机器人,收到货这后第一天使用基站的水管断裂,水漏尽地板底下。我和厂家反应,云鲸这边让我继续维修,我前前后后总共返场维修两次,上门维修4,5次。原本基站没有任何问题,一返厂维修之后水管损坏,他们的返场维修不仅没有帮我修好问题,制造了更多问题。我和云鲸进行了沟通,希望得到换货处理,只得到回复 拖延和踢皮球,必须要维修两次以上才可以换货处理,他们内部工单上已经有五次维修服务的记录,现在却和我说只维修过一次,返场两次,上门多次,工单都有五张,我对此非常失望,服务,产品质量和维修的技术。 其中一次电话沟通说换货,现在只承认维修,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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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破损、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云鲸J1扫地机器人被远程锁机致无法使用
2022年7月30日在天猫云鲸旗舰店购买了云鲸j1的扫地机器人,在当时各大机器人品牌之中,选择云鲸,当时云鲸应该是马上推出新款式了,所以选择了j1这一款商品,但是当4年后的,早已过保的机器,云鲸采用计划性报废的操作,锁止机器。本来满电的,突然就开不了机了,机器人一直连接不上。后来我在网上看了一些案例,全部都是基站自动升级后导致机器被锁无法充电,妥妥的背刺行为。 如果是升级的版本问题,那云鲸为什么要推送这个版本导致机器不能用,不能回退版本? 机器原本一直都是正常运行,为什么升级之后就不能用?这不是妥妥的计划性报废,联网的产品就只能被云鲸控制住吗? 我要求云鲸退货,这样的机器我们用不上,我们也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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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已完结
无检测报告强收571元维修费,要求云鲸天猫提供书面检测及免费修复。
订单号:28***************47|SN码:YA2AAM226ECB03E0040 型号:云鲸J2小白鲸(自动上下水版) 购买日期:2022-08-18|故障日期:2026-05-05|寄修日期:2026-05-09 一、事实陈述 1.故障现象:机器提示“无法安装清洁模块”,无法工作。经自行排查,模块及磁吸感应物理完好,重启/重置无效。该故障在小红书等*台大量用户中高发且不止一例,触发时间集中于保修期刚过后,非正常老化或使用不当,疑似设计缺陷或固件逻辑异常,共性故障(大量用户同期限出现)、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2.维修过程:送修后,被投诉人出具《维修费收费清单》,更换项目包括:主板(R16)、EAI激光雷达、雷达盖、连接线、固定支架,应收合计571.90元(原价817元,减免后)。送修前仅为“清洁模块”报错,维修方却诊断“主板+激光雷达均损坏”,但无法出具任何书面检测报告,未说明具体损坏元件或检测依据,且态度极其恶劣、推诿责任,要求消费者自行付费找第三方检测自证。 3.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计划性报废”设计? 大量设备在使用寿命远低于正常家电标准(如5年以上)的情况下集中出现相同非物理性故障,且故障触发机制与保修期高度相关,难以用单纯的偶然或个体质量问题解释。 4.报价不合理:消费者为何要承担“不可维修却价格畸高”的成本? 一台整体完好的设备,仅因一个逻辑报错(而非硬件实质性损坏)就需要花费二手价60%甚至更高的费用“维修”,远超旧机回收价值,这本质上是变相缩短产品生命周期,增加重复购买频次。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检测证明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支付大额维修费,违反维修服务透明、公正原则。 二、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无检测报告即主张核心部件损坏,构成信息不透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对其主张的故障原因承担举证责任。主张主板+激光雷达损坏,必须提供检测证明,否则属举证不能。 《产品质量法》第27条:产品核心部件在设计寿命内集中出现异常,生产者应承担瑕疵说明义务。 三、投诉诉求 1.被投诉人提供书面检测报告,说明主板、激光雷达的具体损坏元件及检测依据; 2.如无法提供,应免除全部维修费用、原样返还机器; 3.针对“无法安装清洁模块”共性故障,提供免费修复方案或专项延保/召回处理;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有偿维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商品破损、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