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豪泰
76.92 %
解决率
7608
访问量
企业名称: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
格林豪泰酒店房间漏水致电脑损坏
我要投诉格林豪泰智选酒店(新郑轩辕湖店)创业路10号新郑世基城市广场A座3层,我是5月12号入住的客人,入住期间因酒店房间漏水导致我电脑损坏,向酒店反映后未解决,我的诉求是,赔偿一台新电脑并致歉,麻烦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
处理中
格林豪泰酒店未履约致入住延误并态度恶劣
我要投诉格林豪泰青皮树酒店(宣城国购广场店),我是通过同程旅行*台预订2026年5月17日入住的客人。酒店严重违约,按约定12点可入住,15点到店后却恶意拖延办理,等候超半个小时仍无房。前台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甚至让我自行取消订单、更换酒店,故意激化矛盾,导致我情绪崩溃,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现场向酒店反馈后,多次后才勉强解决。我的诉求是:书面道歉,同时对涉事门店进行处罚并赔偿我的时间与精神损失。麻烦尽快从严处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格林豪泰酒店锁门致被困两小时
被锁在酒店里面出不来,他们在外面弄了半天弄不开,我们说叫消防来开门,酒店人员不同意,不舍得破门,后面维修师傅从窗户爬进来从里面拆锁,拆半天也拆不开,酒店房间里面任何消防设施都没有,从8.40到101.分才打开。酒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在没有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诬陷我们把他们的锁芯弄坏了,对我们继续人格辱骂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格林豪泰酒店房门反锁致客人被困
我要投诉格林豪泰酒店(玉林金城中心步行街店),我是在美团上预订的26.5.10-5.11一晚的酒店,入住期间遇到酒店房门反锁后打不开,困住客人在房间里两个多小时,处理突发情况不及时,耽误客人的时间,我的诉求是三倍赔偿房费,麻烦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格林豪泰承诺退款后反悔且拒提供证据
我凌晨2点多主动打电话到店,说明会迟到到6–7点,酒店前台明确承诺全额退款,让我去美团申请。我到店后,酒店无干净房可住,只能让我住未打扫的房间,我拒绝后被迫入住麗枫酒店。现在酒店反悔拒退,还拒不提供当时的通话录音和监控,属于违约+欺诈承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全额退款,请*台介入核实并处罚商家。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格林豪泰智选酒店空调噪音超标致无法休息
诉求入住日期: 2026年2月25日 订购*台:美团 入住房号: 8708 被投诉单位: 格林豪泰智选酒店 酒店地址: 热海路252号 一、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2月25日入住贵酒店,27日离店。入住期间,由于房间空调外机存在严重噪音干扰,导致本人整夜无法正常休息,严重影响了住宿体验及次日的精神状态。 1. 噪音严重超标: 根据本人通过具备公信力的噪音测量APP记录的数据显示,在夜间休息时段(凌晨1点左右),房间内的噪音值*均值达50分贝。 2.超出*标准: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对于以睡眠为主要功能的酒店客房,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排放限值严格来说应参照相关标准夜间35分贝至45分贝的上限作为评判依据。贵酒店凌晨时段噪音均值已远超正常人承受范围。 3. 酒店方不作为: 发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向酒店前台提出换房请求,但被酒店拒绝(有录音为证) 二、诉求 全额退款房费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格林豪泰江文路店设施脏乱差且拒退款
我在格林豪泰江文路店入住,但是酒店设施脏乱差,投诉之后酒店态度强硬,服务极差,我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格盟酒店拒供约定房型恶意违约
投诉对象:格盟酒店(连云港高铁站海昌北路盐河巷店投诉事由:商家恶意违约、消费欺诈,拒不履行住宿服务合同,诱导退款并迫使消费者更换酒店,要求依法赔偿并补偿住宿差价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美团*台全款支付324元,预订该酒店5月2日-5月4日两晚带窗舒适大床房,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住宿服务合同。 2026年5月2日到店办理入住时,商家无任何合理理由,拒绝提供订单约定房型,拒绝办理正式入住手续,仅强行提供一间无窗、1.5米小床的低标准房间,明显故意以劣质房型诱导本人主动退款。 因商家单方面恶意违约、无法正常履约,本人被迫紧急更换其他酒店入住,产生额外住宿差价损失,同时行程被严重打乱,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合法消费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1. 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酒店消费欺诈、单方面违约、恶意诱导退款的违法行为; 2. 要求商家全额补偿本人因被迫更换酒店产生的全部住宿差价; 3. 要求商家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本人进行法定惩罚性赔偿; 4. 要求商家就本次侵权违约行为作出道歉; 5. 责令商家全面整改,规范线上订单履约流程,杜绝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格盟酒店拒供约定房型,恶意诱导退款
投诉对象:格盟酒店(连云港高铁站海昌北路盐河巷店) 投诉事由:商家虚假履约、恶意诱导退款,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申请合理赔偿 事实经过:2026年3月26日,本人在美团全款预订该酒店5月2日至5月4日两晚带窗舒适大床房;到店后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约定房型,仅安排无窗小床房间,且不办理入住,意图逼迫本人退款。该行为属于单方面撕毁服务合同、恶意履约,直接打乱本人出行计划,造成时间与权益双重损失。 投诉诉求: ​1督促商家整改服务乱象,严格履行订单服务约定; ​ 2 要求商家针对本次违约行为,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3. 要求商家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本人进行法定惩罚性赔偿; 4. 对该酒店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警示,保障后续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酒店擅自降级房型拒不履约
预订信息:2026年5月2日-2026年5月4日,通过美团*台预订连云港格盟酒店(连云港高铁站海昌北路盐海巷店),订单约定房型为带窗户1.8米大床房型,已完成全额房款支付,订单确认生效。 被投诉人:连云港格盟酒店(连云港高铁站海昌北路盐海巷店,格林酒店旗下) 投诉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美团*台成功预订并支付上述酒店入住订单,*台与酒店均确认订单生效,双方消费服务合同已依法成立。但本人按照约定时间到店办理入住时,酒店方擅自违背订单约定,为我安排无窗户、1.5米小床的不符房型,与订单承诺房型严重不符。 本人当即与酒店前台沟通,要求更换为订单约定房型,前台却以“无房间”为由拒绝更换,但本人现场查看美团*台,该酒店约定房型仍显示可预订状态,足以证明酒店方明知有房却恶意不履行订单、故意降档安排劣质房型,意图逼迫消费者主动退单,属于明显的恶意违约、消费欺诈行为。 因酒店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我无法正常入住,为不影响行程,我不得不临时以更高价格重新预订其他酒店,产生了额外订房差价,同时耗费大量时间沟通维权,严重耽误个人行程,造成了经济损失与时间精力损耗。投诉诉求 2. 要求被投诉方全额赔偿本人因临时重新订房产生的全部房价差价损失; ​ 3. 要求被投诉方就恶意违约、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4. 要求酒店方就此次恶意违约行为作出正式说明,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