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桂福珠宝以旧换新价格欺诈、拒开发票、霸王条款
六桂福珠宝价格欺诈、隐瞒克重、虚假宣传、天价溢价、拒开发票、霸王条款拒不退换 本人于2026年5月30日,在延吉市六桂福珠宝成宝大厦门店办理黄金以旧换新置换业务,遭遇商家全程隐瞒信息、虚假诱导、价格欺诈,形成极度不公*的消费交易,事后维权被商家无理拒绝。 本次置换全程,门店店员刻意回避、隐瞒一口价18K金克重信息,只反复夸大工艺溢价,始终不告知商品真实计价规则,刻意剥夺消费者知情权。商家售卖贵金属却不公示商品核心规格,只标总价不标克重,属于典型未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黄金交易公开、公*、公正的经营原则。 在旧金回收置换环节,商家未提供任何旧金回收收据及书面凭证。整场交易无旧金克重记录、无回收单价、无抵扣明细的收据,完全不公开置换核算标准,刻意隐瞒关键交易数据,严重不符合黄金以旧换新的正规交易流程。 同时店员存在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欺诈行为,多次明确告知本人:更换一口价黄金可以抬高旧金回收价格,比按克置换更划算,以此误导我置换高价一口价K金产品。并且售前承诺后期可更换同价格任意款式,成交后立刻更改规则,告知置换一口价商品时提高20%购买属于典型误导、诱*消费者交易,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 当日店内两个店员持续话术洗脑、刻意隐瞒全部关键信息,导致本人头脑不清醒、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完成交易。最终购买的18K金仅1.52克,一口价高达4408元,折算单价接*2900元/克,远超市场正常工艺溢价范围,属于天价宰客,交易严重显失公*,商家利用消费者认知弱势恶意收割利润。 交易完成后,商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开具任何正规购买发票,仅提供简易质保单。买卖交易关系成立后,开具发票是商家强制法定义务,该门店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刻意不主动开票,涉嫌偷税漏税。 本人离店仅十分钟就察觉被套路欺诈,当即返回门店,主动要求撤销置换、退换货品、恢复原有旧金。但商家态度强硬,直接以店内“不退不换”霸王条款拒绝处理。该条款属于商家单方无效格式条款,在本次欺诈、违规、显失公*的交易前提下,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拒绝消费者合法退换诉求。 该门店全程违规经营、恶意诱导、价格欺诈、隐瞒商品信息、不透明置换、不开发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商家撤销本次不公*交易,本人退回金饰品,商家退还本人全部旧金或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六桂福珠宝首饰质量问题拒免费更换
我在她家买的首饰是他们品质问题老坏我现在要换还让我拿工艺费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乱收费、质量问题
已完结
六桂福珠宝未告知18K金一口价及工费
2026.5.2日在大连高新万达苏宁易购一楼六桂福珠宝购买了一个18k金项链和一个足金吊坠 共计花费4433元 购买时商家并未告知18k金为一口价 后查询保单发现18k金克重仅为0.95g 售价2221元 单克金额高达2000多元 与金价严重不符 足金吊坠购买时并未告知工费为304元 联系商家退款商家拒绝 现本人要求全额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重是黄金饰品的核心信息,不主动告知就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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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六桂福戒指折损更换被要求加价30%
买的戒指折了,回去更换说递增百分之三十换,买的时候没有跟我说过要递增换,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六桂福以旧换新未告知18K金致误购
2022年6月15日我在锦州义县六桂福珠宝门店购买999足金1.96克的耳钉!后在2022年12月14日,我在锦州古塔区地一大道六桂福专柜,用1.96克足金999以旧换新耳饰。交易过程中,店员未明确告知新首饰为18K金(含金量75%),也未说明其与足金的价值差异,仅在单据角落标注小字,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导致我误以为置换的仍是足金。
事后我发现问题,多次与门店及品牌总部沟通,对方互相推诿。总部承诺让分店联系我处理,但至今无人联系,拒不解决退款或换回足金的合理诉求,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撤销本次交易,按原足金价值全额退款901.6元后续手续费有添加60元!总价978元购买的一口价!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六桂福珠宝隐瞒黄金克重、不开发票
2026年4月15日以1641的价格购买了一个黄金戒指,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柜姐说有1g,要求称重未称重,回到家发现隐藏标签克重只有0.64g。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的克重,实际重量只有0.64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有隐藏标签)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商品退换规则。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付款前有询问过克重但商家告知有1g,回到家发现隐藏标签显示只有0.6g,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以旧换新换购的黄金戒指,商家称925银不是纯银,国际标准规定925是纯银,欺诈消费者,且我的925银镯子柜姐说了10一克回收,最后柜姐按8一克回收我的925银镯子,说我的戒指给我打折了,相当于用我镯子的差价给我打个折,提前未告知我这件事,也属于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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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六桂福珠宝售金包银仿冒品要求退款
2026年3月27日在,武夷山西林街六桂福珠宝买到的货品竟然类似金包银有外壳,希望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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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以次充好、质量问题
已完结
六桂福珠宝隐瞒高额工费侵犯知情权
2026年4月24日,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大街1号(六桂福珠宝)我购买金饰,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主动、明确地向我口头告知并说明该商品高达7788余元的工费金额。虽然商品价签上有小字标注工费,但销售在整个接待、介绍和引导付款过程中,从未主动提及、未作任何形式的提醒,也未确认我是否知晓并同意该笔费用。
直到我完成付款、拿到小票后,才发现工费高达7000多元,该费用占商品总价的比例极高,严重影响我的购买决策。
商家的行为故意隐瞒关键消费信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我的诉求是退掉当天购买的所有商品,并赔付诱导消费的工费7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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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六桂福拒退足金戒指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4月13日,本人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大街59号六桂福珠宝二店(*大街二号店),购买六桂福品牌足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一枚,实付金额1746元,付款方式为POS机刷卡,营业员为周冬雪。
根据《黑龙江省金银珠宝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金银珠宝饰品因消费者挑选不当等原因造成不适用的,无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只要保持原样,在消费者购买后3日内,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给予更换或者原价退货。本人购买的戒指完好无损、保持原样,完全符合法定退货条件。
本人已于购买后3日内(4月15日),多次通过微信向商家周冬雪提出退货诉求,并同步在12315*台提交正式投诉(投诉单号:12*********************89),但商家始终置之不理、拒不沟通,以“金饰概不退换”的无效店规对抗法定退货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正式投诉,要求商家:1. 立即为本人办理全额原价退货退款(1746元);2. 赔偿本人因维权产生的交通费等合理损失;3.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商家改善服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六桂福珠宝售后拒换同款商品
我们是3月27号在哈尔滨万达一楼六桂福买的29号就坏了才三天我们打电话想换一个一模一样的完了店员说就能加百分之三十换一个新的款式我们就想要这个款式店员说只能加钱换别的款式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