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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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租车拒不退款推诿责任
我于2025年9月10日在哈啰平台租了一辆电动车,9月20日发现车胎没气,去到门店检查充了气,9月21日中午发现车胎又没气了,推去门店检查说没问题打了气又让我们骑走了,9月21晚上又发现没气了,去另一家门店说车胎爆胎了,补完胎觉得车子不太好不想租了,找到门店退款,门店说联系客服,客服说联系门店核实后退款,刚开始说联系不上门店,三天之后改口说没有客服承诺会退款,然后让我们联系门店退款,门店平台两边推,都拒不退款,让我们联系门店换车 诉求:退回未骑行时间的费用
投诉问题
联系不到客服、不予退款、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哈啰租车不退订金且扣违约金
2025年9月23日20点42分订单 与2025年9月23日20点51分订单取消平台不给退订金 还说全部扣违约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恶意取消订单
处理中
哈啰租车不配合处理违章致信用受损
本人租车全程配合处理违章且约好交管局处理时间,平台及门店不提供证件配合处理,已录取不良记录一千多块钱,超出本质处理违章费用数倍不止!导致本人信用受阻且信用出问题!现要求平台及时更正一边倒的霸王条款及撤销对于本人不良信息!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哈啰租车未履约且服务态度恶劣
本人于2025.9.10在美团平台下单租车服务,标明总价为495元,在添加客服微信后又缴纳49.9元作为租金,商家并未按照承诺时间在规定时间将车送至下单地点,2025.9.11收到车后,又缴纳60作为保险,2025.9.13在骑行后,前胎无故漏气,在咨询修车店后得知为商家长时间未给车胎打气导致胎压下降漏气,与商家沟通后商家拒绝按照平台规定换车,而是索要赔偿并大放厥词称如若退车一分不退,致电哈啰平台后官方客服与商家依旧沟通无果,得到同样回复,无奈出40自行找修车店给前胎打气,2025.9.25在一天未骑行的情况下,后胎再次出现相同情况,请问大学生的钱不是钱吗?现要求商家退费且自行将车拉走,商家态度极为恶劣,并不想与商家见面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未履行合同、质量问题
处理中
哈啰租车恶意扣费及投诉处理不当
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在哈啰出行AP P哈啰租车下单租车(7月28日﹣7月29日),8月28日商家告知产生违章,本人于9月3日去厦门交警桥隧大队处理,被告知该车辆已超三个人处理过违章,导致我无法处理,本人及时将情况反馈商家,9月18日本人发现哈罗租车要求本人支付1850元所谓代办费(说本人未及时处理),本人于9月24日上午8:40,下午17:20,按商家要求两次前往厦门交警湖里大队及桥隧大队处理,均被告知无法处理。 本人向哈啰客服发起投诉,却两次被处理完成(哈啰专员根本没联系过我,却已处理完成) 本人认为: 1,因商家车辆原因导致本人无法处理,并非本人不去处理,哈啰平台扣我1850元豪无道理。 2,商家尚未去处理该违章,啰哈却要扣我1850元代办费,属欺诈行为。 3,哈啰对待客户投诉采取躲避,敷衍行为,实在令人不耻。 要求哈啰撤销恶意乱扣费行为,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虚假宣传、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哈啰租车恶意扣款3000元要求退款
9.14号在支付宝平台被哈啰扣款3000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未履行合同、恶意取消订单
处理中
哈啰租车押金未退及虚假宣传
本人手2025年9月14日凌晨12.20在哈啰租车平台成都万県众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鑫顺行”租车,实体门店在吐鲁番,我们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区轩合苑a区交易 消费金额15900元(含押金)。并退款线上走线下 商家前期以“用员工信用分”诱导我租车,到线下后却要求我支付押金并额外缴纳保险费。我也配合车主,他答应我7天归还 (2025年9月21日)退还押金,但截至2025年9月23日已逾期2天,商家一直拖延不退。且不回微信,我持有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现投诉要求商家立即退还押金,并依法承担逾期责任。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虚假宣传、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哈啰租车诱导退款后拒赔并出言威胁
哈啰租车门店威胁消费者及平台不作为事件总结​ 事件背景:本人于 9 月 22 日在哈啰平台下单租车,计划 10 月 3 日使用。​ 门店首次告知无车及诱导操作:9 月 21 日下午 5 点 47 分,租车门店微信联系我,称车辆出事故,我预订的车无法提供,让我自行申请退款,并希望我将取消原因选自身原因,同时给我发了 66.66 元微信红包(有截图)。因我国庆期间确实有用车需求,重新订车价格会上涨,所以我实事求是地将取消原因选择为门店原因,并于下午 6 点左右申请退款,退款正常到账。按照哈啰平台规则,因门店原因导致租车无法成行,平台应协商补偿,通常是升级车型或帮忙选另外一辆同车型的车。​ 门店及平台后续态度转变:第二天我联系哈啰客服询问补偿事宜,客服称联系门店后,门店表示车可以正常租,随后门店也联系我让我重新在哈啰上下单。我重新下单后发现费用比之前贵了一千块,我与哈啰官方平台协商,平台承诺订单完成后退还多出的一千元。​ 门店客服威胁行为:然而,紧接着哈啰门店客服打电话威胁我,质问我是否一定要租车,称我这样是在搞他们店铺,还威胁说车可能不安全,会有刮蹭等问题,并表示看我到时候敢不敢用。​ 反馈平台及平台处理结果:我将门店客服威胁我的事情反馈给哈啰平台,平台以我没有证据为由,最多只愿意给我五十元补偿。但我的最终诉求是在相同价格、相同车型、相同时间的条件下,由哈啰平台帮我安排另外一家门店的租车服务,为我提供一笔新的订单。​ 综上所述,哈啰租车门店存在威胁消费者的恶劣行为,而哈啰平台在处理该问题时不作为,未能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损害了我的合法利益,现向消费保进行反馈,希望能得到公正处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哈啰租车违规收取停运费并乱扣款
9月12日-9月20日我在支付宝上的哈啰租车里租了一台25款理想L7,费用+保险(优享服务)2503元。到9月16日发生了事故,我本人全责并及时通知车商和哈啰租车平台当时正常出险,9月18日因个人原因我提前还车与车商沟通一起去理想售后中心定损。根据理想工作人员定损后金额为2500元,但哈啰租车车商的人员在现场跟我协商要求给8天停运费3040。我不同意,叫他通过哈啰租车平台来处理,哈啰租车车商就跨大维修费用到8700让我需要支付本该无需的折旧费和维修费,而且这个哈啰租车的车商的车是非运营车按法规是不能收取停运费的。然后哈啰租车无经过审核和同意无理扣我2600元车损预付费,现在我的需求是按照正常维修费用计算(理想工作人员的3000)退回我2600元车损预付费。并且严查该车辆是否符合租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非营运车辆登记性质为个人或家庭自用,不得用于商业出租。这次的事件该车商和哈啰租车平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在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时,才有权要求赔偿停运损失。对于非运营车辆来说,由于其并非用于经营性活动,因此无法主张停运损失赔偿。车商是违法者,平台也有责任没有经过审核和告知消费者,纵容无良商家坑钱。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投诉哈啰租车不予退款
我与2025年9月20日,使用哈啰租车,租了一辆电动车,租车是显示是两元一天,套餐也是表明2元一天,租车结束之后,却扣除我的押金30,以及需要我缴纳12.5元,说“两元一天是这个车的名字”实际上是1元15分钟,这是什么操作,把我们消费者当傻子,需要用车是页面是完全没有表明是1元15分钟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虚假宣传、退还押金
处理中